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我校)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第一所开展公安专业本科学历教育的公安院校。我校的英文名称: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院校代码为:10175,办学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五条 我校常设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9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如下:
(一)侦查学(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
(二)警犬技术(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形式为函授,学制为2.5年。
第七条 2019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招生计划拟投放省份为: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西藏、青海、新疆。
第四章 报名
第八条 考生应当按照生源地(一般为考生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第九条 报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应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五)报考侦查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应为公安机关、移民管理部门在职民警,其他政法机关在职干警,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保卫干部。报考警犬技术(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应为公安机关、移民管理部门在职民警。
第五章 考试科目
第十条 报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如下:
(一)侦查学(专科起点本科):政治、英语、民法;
(二)警犬技术(专科起点本科):政治、英语、民法;
以上两个招生专业均不进行专业加试。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在符合报考条件、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时,我校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照顾加分。若同一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条件,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不得累计。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免试入学。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办理报名手续,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在指定网站公示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的录取考生名单,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报到注册与新生复查
第十五条 新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文件、人民警察证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延期报到手续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注册期间,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八章 培养与毕业
第十七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学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面授地点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函授站。我校将积极开展函授在线教学。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法学学士学位。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教电〔2000〕1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部分省份执行当地标准),教材费另收。
第二十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实行“阳光工程”,接受有关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若发现不法机构或个人有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违规组织生源、违法收取费用等行为,欢迎举报反映,我校将严厉打击。监督举报电话:(024)86982289,电子邮箱:174074688@qq.com。
第二十一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联系方式如下:
(一)网址:http://www.cipuc.edu.cn;
(二)咨询电话:(024)86982289,电子邮箱:174074688
@qq.com;
(三)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邮政编码:110854。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专业证书班简介
关于举办2020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的通知
《专业证书》教育是国务院批准的成人教育的三种证书制度之一,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要,为使有关专业人员达到上岗任职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有目的地进行专业知识教育的一种证书制度。《专业证书》不等同于专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只在本行业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内适用,仅作为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他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现将举办2020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办学形式
1、培养对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检察院、法院公务员以及军队保卫干部。
2、培养形式:由各单位委托培养,学制一年,采取集中授课与实习相结合(在校集中学习时间3个月),报到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结业考试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
二、培养计划及课程设置
2020年上半年计划培养100人。其中:痕迹检验专业40人;图像专业30人;法医学专业30人。
痕迹检验专业证书班主要课程:手印学、足迹学、枪弹痕迹学、工具痕迹检验、特殊痕迹检验、爆炸勘验、现场摄影、刑事办案程序等。
图像专业主要课程:现场勘查、摄影基础、现场摄影、刑事录像、物证检验摄影、刑事相貌技术、图像处理技术、视频侦查技术、语音检验、法医物证学等。
法医学专业证书班主要课程:法医学概论、法医损伤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窒息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人类学、命案现场勘查与分析等。
三、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2月29日。
2、报名方法:
(1)通过“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察培训”微信公众平台在线报名。
①微信搜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察培训”或扫一扫下图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②进入微信公众平台后,点击右下角“在线报名”,选择“《专业证书》班”进行报名。
(2)通过公安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网站或者http://www.cipuc.edu.cn,“教育教学-成人教育”栏目下“关于举办2020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的通知”下载:附件一《中国刑警学院专业证书班网上报名表》,将填写后的表格以附件的形式发送以下邮箱:cjc110@163.com。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名称+单位名称+姓名”,如:痕迹检验专业+XX公安局+XXX。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统计,招满即止。
注:不接收传真、电话及来函报名。
3、相关说明
(1)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报名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平台的推送信息,2020年3月5日至6日查询报名结果。
(2)网上报名者,2020年3月2日至4日,我处工作人员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初审回复。
(3)是否报名成功,以收到的回复为准。请在收到报名成功确认回复后,再购买来沈车票/机票,以免因未成功报名或专业取消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如个别专业的报名人数未能达到学院规定的办班标准,学院将于2020年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学员,请届时予以关注。
(5)“学员报名表”中的联系电话请填写个人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处工作人员跟您保持联系。因手机无法接通而造成的损失由学员本人承担。
四、培训费及交款方式
1、培训费:7200元/人。包含学费、住宿费及教材费;不含餐费,用餐费用自理(学院不出具餐费的相关票据)。
(住宿条件为学生宿舍)
2、交款方式
学员培训费可以通过使用刷卡、银行汇款两种方式交纳。
①建议学员以刷卡的方式交纳培训费。
②通过银行汇款交纳培训费的学员,请留好汇款交费的存根,以便入学后查验。
户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开户行:沈阳市工行昆山西路支行
帐号:3301009309264019257(汇款时请注明所报专业及姓名)
五、证书发放
《专业证书》班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各门课程考试或考查合格者,发给《专业证书》及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六、入学报到及入学材料
1、2020年3月13日(8:00~17:00)入学报到。
2、入学材料:
(1)警官证或工作证: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因特殊原因导致警官证或工作证正在办理中,须由本单位出据证明盖好公章后,再加盖上级(县、区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不能提交工作证件、单位证明,或者提交的单位证明不符合要求者,学院不予接收。
(2)单位介绍信:必须由县、区级及以上单位出具(加单位公章),不能提供介绍信,或者提交的介绍信不符合要求者,学院不予接收。
(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业证书班学员推荐表》:请所有学员通过公安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网站或者http://www.cipuc.edu.cn,“教育教学-成人教育”栏目下“关于举办2020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的通知”下载:附件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业证书班学员推荐表》,根据表格内容详细填写,领导签字、盖好公章,不能提交学员推荐表或提交的学员推荐表不符合要求者,学院不予接收。
(4)身份证: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5)小二寸证件照6张。
请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学员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员在校期间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警服(包括①夏执勤服②春秋常服③春秋执勤服④冬季执勤服⑤制式长袖衬衫)、军队、检法系统着制式服装(均需自备)。学员不按规定着装者,学院不予注册接收。不准携带枪支和重要文件。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入学手续不全、未经批准未及时报到的,或经准假但逾期一周以上者,不予接收。
4、住宿安排:学院将根据专业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学员宿舍进行分配。
5、乘车路线:
沈阳北站:距学院约10公里,乘坐209路至昆山路塔湾东站下车,步行至中海寰宇天下西站,乘坐233路刑警学院站下车。
沈阳站:距学院约8公里,沈阳站西广场乘坐233路刑警学院站下车,或乘坐249路、255路万科四季花城车站下车。
沈阳桃仙机场:距学院约35公里,乘坐有轨电车2号线至奥体中心,乘坐地铁2号线(三台子方向),至青年大街站换乘地铁1号线(十三号街方向),云峰北街站下车(D口出),步行至云峰街北三路站乘坐233路刑警学院站下车。
七、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编:110854
2、联 系 人:中国刑警学院成教处 周相全
咨询电话:024-86982621
(工作日期间8:00-11:30 14:00-17:00)
附件【附件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业证书》班学员推荐表.doc】
附件【附件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专业证书》班学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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