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0-07-08 13:00:04 投稿人 : 巷子 围观 : 次 评论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实行普通高中毕业生春季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系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需要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同时参考综合能力测评,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已被我校春季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20年普通高考本科批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我校春季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20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原文链接:http://www.zhaokao.net/UploadFile/file/20200605135029_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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