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0-06-02 15:00:46 投稿人 : 墨鱼 围观 : 次 评论
一、招生专业计划
6月22日面向高中(含中职)普通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6月22日面向中职对口升学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或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6月17日。
2.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考生通过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
3.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4.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四)缴纳报名及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考务费1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缴纳报名费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登录学校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 2020年6月22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三)考试内容
1.普通类单招考生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选拔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60分,总分300分。
(2)语文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语文教科书,数学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数学教科书,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范围包括时事政治、人文知识、心理健康、生活常识、我校概况等内容。
2.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仅会计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技能,考核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择优选拔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化课240分(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8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职业技能60分,总分400分。
(2)文化课命题范围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大纲》,专业综合课和职业技能命题范围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办〔2020〕40号)。
四、录取办法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时,普通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仅会计专业)依次按文化课、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2020年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4.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各专业录取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五、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学校在单招报名系统公布考生成绩。
(二)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学校复核。复核联系部门: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三)学校在单招报名系统公布考生预录取结果。
(四)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备案。
六、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62299413,024-62837633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咨询QQ群:806434371
申诉举报电话:024-62837609
七、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学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高校返校复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精神,制订了《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单独招生工作时间表
注:如时间安排发生调整将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对口单招考试公告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考试(中职生)招生章程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6月22日面向高中(含中职)普通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拟招专业 | 拟招计划 | 学费∕年 | 学制 |
1 | 金融管理 | 50 | 4800 | 3年 |
2 | 国际金融 | 120 | 4800 | 3年 |
3 | 互联网金融 | 120 | 4800 | 3年 |
4 | 会计 | 50 | 4800 | 3年 |
5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40 | 4800 | 3年 |
6 | 财务管理 | 70 | 4500 | 3年 |
7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70 | 4500 | 3年 |
8 | 保险 | 70 | 4800 | 3年 |
9 | 证券与期货 | 110 | 4800 | 3年 |
10 | 投资与理财 | 110 | 4800 | 3年 |
11 | 国际贸易实务 | 64 | 4800 | 3年 |
12 | 物流管理 | 75 | 4500 | 3年 |
13 | 市场营销 | 75 | 4500 | 3年 |
14 | 旅游管理 | 56 | 4800 | 3年 |
15 | 电子商务 | 110 | 4800 | 3年 |
16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25 | 4800 | 3年 |
17 | 移动应用开发 | 25 | 4800 | 3年 |
18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60 | 5000 | 3年 |
合计 | 1300 |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6月22日面向中职对口升学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拟招专业 | 拟招计划 | 学费∕年 | 学制 |
1 | 会计 | 200 | 4800 | 3年 |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或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6月17日。
2.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考生通过学校网站单招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
3.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4.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四)缴纳报名及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考务费1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缴纳报名费因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登录学校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 2020年6月22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三)考试内容
1.普通类单招考生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选拔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60分,总分300分。
(2)语文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语文教科书,数学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数学教科书,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范围包括时事政治、人文知识、心理健康、生活常识、我校概况等内容。
2.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仅会计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技能,考核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择优选拔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化课240分(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8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职业技能60分,总分400分。
(2)文化课命题范围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大纲》,专业综合课和职业技能命题范围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办〔2020〕40号)。
四、录取办法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时,普通单招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仅会计专业)依次按文化课、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2020年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调整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4.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各专业录取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五、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学校在单招报名系统公布考生成绩。
(二)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学校复核。复核联系部门: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三)学校在单招报名系统公布考生预录取结果。
(四)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备案。
六、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62299413,024-62837633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咨询QQ群:806434371
申诉举报电话:024-62837609
七、考试期间防疫措施
学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高校返校复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精神,制订了《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单独招生工作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5月19日——6月17日 | 考生网上注册、填报志愿 |
6月17日——6月19日 |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线上缴纳考务费 |
6月20日——6月21日 | 考生线上打印准考证 |
6月22日 | 考试 |
6月24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6月25日9:00—14:00 |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到校复核 |
6月26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 |
6月27日 | 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
9月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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