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主动适应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需求,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学校共有14个学院,50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5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9个,其中一流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4个、新兴交叉学科1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我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2020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办法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考生所参加的比赛必须为教育部学生体协、省教育厅或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官方主办的正式比赛。
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
二、招生项目及拟招生人数
项目类 |
小项 |
报名要求 |
招生计划 |
冰雪 |
冰球、单板滑雪、短道速滑、速度滑冰、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冬季两项、自由式滑雪 |
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 |
0-4 |
龙舟 |
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 |
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 |
0-12 |
足球 |
男子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 |
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 |
0-7 |
田径 |
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 |
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 |
0-13 |
网球 |
男子网球、女子网球 |
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 |
0-5 |
注:公示资格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8:00-2020年5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报名,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报名平台。学校对报名材料审核后将电话通知考生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考生正式测试前由考生本人到学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上交报名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合格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注:已经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报名冰雪项目统测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仍需要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
报名材料:
①东北电力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②个人简历(简单介绍个人学习、训练、参赛经历)。
③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
④运动员等级证书。
⑤学校或高考报名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该考生具备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
⑥相关体育竞赛证明材料。
A.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名次证明材料。
B.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
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材料。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材料: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注:所有原件在审核结束后退还考生,其他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备份复印件。
请考生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将现场确认前须准备的各种原件、复印件等事宜准备齐全。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现场确认,责任自负。现场确认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测试。
3.报名、考试费700元。
五、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1.国家统测的运动项目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信息为准。
2.学校测试的运动项目
测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文化课考试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我校将根据项目发展需要,结合考生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课统考总成绩合格线。
2.其他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学校测试项目测试内容及要求
1.龙舟项目
测试方式 |
具体项目 |
专项素质 |
1分钟仰卧起坐、仰卧推举、2分钟俯卧上拉、1500米。 |
综合评定 |
水上划船的协调性、水感等,运动员的基本条件,身体形态,身体素质与能力,技术以及发展潜力等。 |
注:
(1)仰卧推举为测试最大重量;
(2)2分钟俯卧上拉为固定重量完成合格次数;
(3)1分钟仰卧起坐为屈腿。
2.足球、网球、田径项目
测试办法参照《2020年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index/new/news_detail/id/8744.html)。
八、录取办法及程序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考生须参加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测试成绩高于我校制定的合格标准,学校将合格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对测试成绩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其他省份则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同)的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对通过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对通过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得到我校确认有资格拟申请文化课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通过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通过后方可被我校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未获得该项优惠政策的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4.对通过国家或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
(1)冰雪、足球、田径、网球项目运动员:根据建队需要和测试成绩安排专业;
(2)龙舟项目运动员:在不跨文理的前提下根据自己志愿选择专业;
九、其它事项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
2.考生报名、考试时,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优惠政策。如因各种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和比赛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十、如教育部公布了新的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文件,将按教育部的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一、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32-64806749
邮编:132012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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