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吉林大学强基计划”)。学校以强基计划为核心,培养阶段衔接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简称唐敖庆班),通过招生与培养一体化改革,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公布的强基计划相关控制分数线上110分及以上者。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对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公布的强基计划相关控制分数线者,可以破格入围。破格入围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必须与竞赛对应。
我校强基计划部分课程实行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建议谨慎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60人,招生省份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西、湖南九省。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科类 |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 |
2 | 物理学 | 理工 | 物理 |
3 | 化学 | 理工 | 化学 |
注: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山东省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0日—5月30日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三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达到入围标准最低分的同总分均可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破格入围人数不受限制。
考生请于7月27日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入围情况。
(四)我校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0年8月1日开始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考生请于7月30日10: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安排
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内容为: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物理学专业)、化学(化学专业);面试内容为:英语口语、心理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档案。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2)体质测试方式为考核坐位体前屈、跳绳。
(3)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85%+高校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体质测试成绩好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动态化的人才选拔机制。学校通过单独招生、动态选拔、在校生选拔等形式开展强基计划(唐敖庆班)学生的遴选。入学后,按照“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为核心”的原则,按照《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动态进出。通过滚动机制,面向相近学科专业动态择优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进入强基计划(唐敖庆班),未达到唐敖庆班培养要求的学生将予以分流。
(二)高层次的师资队伍。实行项目首席专家制,分别在化学、数学、物理等学科领域聘请学术领域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担任拔尖计划项目首席专家,系统指导计划实施。同时学校为强基计划(唐敖庆班)集中配备各学科的一流师资,包括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及高水平教授。在班级管理上,配备专兼职辅导员和心理教师,对学生进行单独管理和积极心理引导。
(三)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基计划(唐敖庆班)注重加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与学科交叉培养,强基计划(唐敖庆班)学生可优先选修学校开设的创新性课程,如新生研讨课、荣誉课、音乐欣赏与实践课等;学校还为强基计划(唐敖庆班)学生配备外籍英语教师,强化跨文化交际能力,并定期聘请高水平外籍专家学者来校授课,开展科研与学业指导;强基计划(唐敖庆班)实行全程导师制,学生均配有专属学术导师,负责学业规划及科研训练。此外,强基计划(唐敖庆班)学生课程采取小班授课方式,学校安排高水平教师单独授课。达到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唐敖庆班)学生,可免试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或直接攻读博士。
(四)开放的学术资源。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国家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馆等向参与计划的学生全面开放,学校通过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开辟第二校园,尽最大可能为学生提供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条件和机会。为激发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意识,学校还设立专项科研项目,鼓励学生自主申报科研课题,尽早参与科学研究。
(五)国际化的培养平台。学校以学生的自由全面成长为目标,努力打造“国内外”一体化的育人平台。一方面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佐治亚理工学院等建立海外培养基地,全额资助学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研修。另一方面邀请诺贝尔奖、图灵奖获得者等顶尖科学家来校提供科研指导。此外,学校还招收海外“拔尖”留学生来校研修,使中外优秀学生互相促进,共同成长。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培养过程施行动态管理机制,对未能达到学校培养要求的考生,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分流。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招生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电子邮箱:bkzs@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431-85167467.邮箱:jjcc@jl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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