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0-06-02 15:43:35 投稿人 : 墨鱼 围观 : 次 评论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9.0万平方米(约合88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8平方米;生师比20.1;专任教师25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1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5236.5元;图书71.6万册;生均图书136.1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本专业进行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本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辽宁省招生计划执行。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住宿费标准统一为1200元/年/生。最终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最新批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投档比例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根据辽宁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我院执行辽宁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录取批次设置,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辽宁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合格线划定。
辽宁省,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北京城市学院、辽宁警察学院6所高校联合进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校考加试,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其他5所高校承认沈航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共享,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不设志愿级差分。
4.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综合分数相同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艺术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分别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测试、专业体检。专业测试、专业体检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该专业校考测试合格成绩作为我院该专业成绩,考生按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该专业考试安排报考。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必须参加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专业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要求不允许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辽宁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咨询电话:0411-86729865
传 真:0411-86729111
监督电话:0411-86729698
招生网址:http://zsjy.lnp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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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学地点及校址: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9.0万平方米(约合88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8平方米;生师比20.1;专任教师25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1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5236.5元;图书71.6万册;生均图书136.1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本专业进行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本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辽宁省招生计划执行。
序号 | 专业 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4年 | 文、理 | 艺术学学士 | 待定 |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住宿费标准统一为1200元/年/生。最终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最新批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投档比例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根据辽宁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我院执行辽宁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录取批次设置,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辽宁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合格线划定。
辽宁省,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北京城市学院、辽宁警察学院6所高校联合进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校考加试,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其他5所高校承认沈航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共享,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不设志愿级差分。
4.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综合分数相同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艺术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分别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测试、专业体检。专业测试、专业体检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该专业校考测试合格成绩作为我院该专业成绩,考生按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该专业考试安排报考。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必须参加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专业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要求不允许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辽宁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咨询电话:0411-86729865
传 真:0411-86729111
监督电话:0411-86729698
招生网址:http://zsjy.lnp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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